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分析

周某亮等人销售伪劣种子案——销售伪劣小麦种子,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至11月,被告人周某亮雇佣被告人唐某跃购进小麦,筛选、分装后冒充“淮麦44”小麦种子,由被告人纪某明负责对接买家,向被告人秦某兵销售10万余千克,销售金额共计33万余元。秦某兵明知所购种子系冒充的“淮麦44”小麦种子,仍将其中部分种子销售给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乡农户,销售金额共计24万余元,造成3000余亩小麦出苗率低,给农户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33万余元。经鉴定,涉案种子并非“淮麦44”品种种子,发芽率为60%,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办理情况】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对被告人周某亮、纪某明、唐某跃、秦某兵提起公诉。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亮、纪某明、唐某跃、秦某兵销售伪劣种子,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周某亮、纪某明、唐某跃系共同犯罪,其中周某亮系主犯,纪某明、唐某跃系从犯;周某亮、秦某兵具有自首情节,纪某明、唐某跃具有坦白情节;四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农户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四被告人均依法减轻处罚。据此,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周某亮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秦某兵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纪某明、唐某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小麦是我国的主要农作物之一。小麦的丰产丰收,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端牢“中国饭碗”的重要保障。依法严惩销售伪劣小麦种子犯罪,净化小麦种子市场,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用于播种的小麦种子需要经过专门的繁殖制种、比重筛选、包衣处理、发芽率检测等特殊处理,以保证发芽率、纯度等指标符合农业生产的要求。本案被告人从农户手中购买普通小麦后仅经过简单筛选和分装,即冒充小麦种子进行销售,导致3000余亩小麦出芽率低,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应依法严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种业监管等问题,司法机关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制发建议,有效推动开展种业安全专项执法,及时有效查处涉农资违法案件。



6cc6d918c71599e9559d8538c6446246.jpg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家事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bthre.com/?id=532

分享给朋友:

“周某亮等人销售伪劣种子案——销售伪劣小麦种子,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的相关文章

婚内协议赠房未加名,离婚时女方能否索偿?

夫妻双方婚内签订财产协议,约定男方一套婚前房产50%份额归女方所有,但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现婚姻破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能否凭该份协议要求男方给予相应补偿?日前,黄浦法院审理了此案,法官根据202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中涉及条款向李先生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0日遴选发布4个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 刘某秀、李某虚假诉讼案 ——与夫妻一方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提起虚假诉讼 【基本案情】 刘某秀2022年11月22日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2023年1月20日再次向李某借款2万元,均已清偿完毕。2023年12月起,刘某…

3个月试用期后再延长3个月?违法约定!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卢越员工3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继续考察”,再延长3个月试用期,这可以吗?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案情回顾】2018年3月26日,王某华入职某教育公司,双方订立期限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止的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某传媒有限公司诉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设施及行政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6月20日,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执法局)向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传媒公司)颁发许可证,同意其设置楼顶广告牌,有效期自2018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此后,某传媒公司与多家公司签订户外广告制作发布合同,约定…

某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诉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案

     (一)基本案情 某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绿化公司)于2014年通过竞拍获得利某海绵厂的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并开展经营活动(转移登记手续未办结)。2022年1月,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组织实施锦州市绕城公路建设项目,涉案房屋位于征…

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诉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设施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通信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签订《业务代理协议》、《宽带驻地网共建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某通信公司在西安市长安区贾里村投资建设相关管线路由、设备及光缆等,并享有上述设备的所有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