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分析

四川某发电公司诉北京某环保公司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案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与非重点排放单位签订的碳排放配额交易合同效力认定

【基本案情】

  2021年,四川某发电公司为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配额清缴义务,就采购46万吨碳排放配额事项发布比选公告,选定北京某环保公司为交易对象进行碳排放配额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北京某环保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因北京某环保公司违约,四川某发电公司以高于北京某环保公司投标单价另行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并产生差价损失。四川某发电公司请求判令北京某环保公司承担违约损失28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裁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川某发电公司是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系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北京某环保公司虽不是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未经初始分配取得碳排放配额,但双方约定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割,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签订的碳排放权交易合同有效。北京某环保公司多次作出差价补足承诺,仍未履行,导致四川某发电公司为完成碳排放配额法定清缴义务,另行向案外第三人购买碳排放配额,由此产生相应差价损失,北京某环保公司应依约赔偿。判决:北京某环保公司支付碳排放配额采购差价款289万余元及利息。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工具。2024年1月,国务院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环节和各类参与主体法律责任,规定了重点排放单位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法定义务。本案中,人民法院遵循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和绿色原则,依法确认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完成结算交割的合同合法有效,驳回北京某环保公司提出的其并非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不具备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资格导致合同无效的主张,明确碳市场的交易主体不限于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本案进一步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合同效力的判断规则,为重点排放单位购买碳排放配额履行清缴义务提供了规则指引和法治保障,助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服务绿色低碳转型。



6cc6d918c71599e9559d8538c6446246.jpg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家事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bthre.com/?id=491

分享给朋友:

“四川某发电公司诉北京某环保公司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纠纷案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与非重点排放单位签订的碳排放配额交易合同效力认定” 的相关文章

游客在景区未开放区域或野外受伤,能索赔吗?

“让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守法者不用为他人过错买单,让无视规则、自甘冒险者自负其责,才能引导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在一起因为旅游引发的纠纷中,法院在判决中这样写道。该案的案情并不复杂,但是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当下,对游客如何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赵磊(化名)与同事王某某从武汉到…

李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存在较大可能性”

      关键词 人身安全保护令 证明标准 较大可能性 基本案情 申请人李某(女)与龚某系夫妻,双方于2000年4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多次遭到龚某的暴力殴打,最为严重的一次是被龚某用刀威胁。2023年4月,为保障人身安全,李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

陈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子女对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键词 子女 殴打父母 家庭暴力 基本案情 申请人陈某与被申请人郑某系母子关系。2022年6月,郑某前往陈某居住的A房屋,以暴力威胁向陈某索要钱款,陈某拨打“110”报警。2022年9月,郑某再次到陈某住处向陈某索要钱款,并对陈某进行辱骂和殴打,在陈某…

某塑料制品厂诉河南省武陟县詹店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查封设施案

     (一)基本案情 某塑料制品厂(以下简称某塑料厂)于2014年4月14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来料加工、销售。2022年8月10日,武陟县詹店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消防中心)在消防检查时发现,某塑料厂存在灭火器过期、线路未穿管、无烟雾报警器等消防…

冯某贩卖毒品案 ——将病患亲属开出的麻醉药品贩卖牟利,依法予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冯某,男,1989年6月7日出生,无业。2016年6月15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冯某的母亲因患有癌症能够通过医疗途径在医院开出硫酸吗啡缓释片。冯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产生利用母亲开出的硫酸吗啡缓释片向外贩卖之念。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