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离婚是否属于转移财产
一、处于诉讼期离婚是否属于转移财产诉讼期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才属于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在离婚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违背该原则。若一方实施上述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
一、处于诉讼期离婚是否属于转移财产
诉讼期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才属于转移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在离婚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违背该原则。若一方实施上述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单纯处于诉讼期离婚本身不算转移财产,需看是否有上述恶意处置财产的情形。
二、处于诉讼期转移财产应担什么责任
诉讼期间转移财产若被认定为恶意转移,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民事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若转移行为致使判决难以执行或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害,法院可对恶意转移方予以罚款、拘留。此外,受损方可在执行阶段请求法院撤销转移行为,追回财产用于执行判决。
在刑事方面,若恶意转移财产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家事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