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事律师:离婚子女已满十八岁归谁
关于离婚时已满十八岁子女的归属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已属于成年人,在法律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此父母离婚时一般不存在“抚养权归属”的说法。不过,实际生活中可能涉及子女的生活安排、教育支持等问题,以下从法律规定、实际情况等方面详细说明: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通常已经履行完毕。但如果子女虽已成年却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可能需要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如何承担该子女的抚养费用及相关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能还在大学就读,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此时,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父母继续抚养,但基于亲情和实际需求,父母可能会协商分担子女的学费、生活费等。如果父母无法协商一致,子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支付必要的费用。不过,法院会根据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判断。
另外,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有权自主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或者独立生活。父母应尊重子女的意愿,不得强迫子女做出选择。如果子女选择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比如提供住房、支付部分生活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父母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此消除。无论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父母都有权利和义务关心子女的成长,参与子女的生活。同时,子女也有义务赡养父母,即使父母离婚,这种赡养义务也不会改变。
总之,离婚时已满十八岁子女的归属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抚养权”划分,但涉及到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实际问题时,父母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