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构建破产非公企业档案社会化托管机制 助推破产非公企业有序退出
【基本情况】
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破产后的档案存在管理主体不明、处置规范缺失、资料移交不规范、责任无法落实等现实紧迫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公企业破产的处置进程。为从根本上扭转破产非公企业档案处置中的“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现象,新余中院出台《破产非公企业档案管理办法》,构建破产非公企业档案管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高效便捷、保障有力”新机制,有效防止档案资源损毁或流失,为破产非公企业有序退出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工作举措】
一是深入调研,凝聚共识。实地调研市档案馆档案管理现状,锚定档案保管场地已饱和等突出问题,与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对接,了解企业资质、管理、收费等情况。召开全市破产非公企业档案处置现场会,广泛征求地方档案馆、辖区法院、管理人意见,为制度出台奠定基础。
二是明确职责,协同推进。构建“法院主导监督、管理人主责实施、专业机构托管服务”联动责任体系,由法院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处置工作;管理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审核、移转等具体事务;社会托管机构提供档案存放场所、统一保管等服务,形成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的机制。
三是跨域协作,高效流转。有效规范破产非公企业异地重要资产接收与移交,建立“线上预先备案审核、线下精准协同操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形成“远程评估、现场收集、灭菌消杀、安全运输、数字化处理、线上确认归档”六项标准化管理流程,实现档案流转全程可控、可溯。
四是分类施策,精准处置。依据档案内容、形式与价值,将破产档案划分为八大类别,设定10年至30年不等的保管期限;建立移交规则,打造投资方优先承接、涉密档案依法移交、重要档案固定接收的全链条保管路径;创设“无产可破”企业档案管理经费援助机制,保存具有重要历史、科技或社会价值的档案,将其费用纳入破产援助资金支出范围。
【典型意义】
破产企业档案处置是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破产企业的有序退出具有重要作用。新余中院建立、运行破产非公企业档案管理机制,避免了破产非公企业档案的遗失,保护了企业商业秘密,促进了资源有效利用,助力非公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为破产非公企业档案管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