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分析

某建设公司与某城管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财政评审义务,构成“不正当阻止付款条件成就”

深圳婚姻家事律师11个月前 (11-20)案例分析373
【基本案情】2020年7月,某建设公司承接了某城管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双方约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60%,尾款在审计决算后2年内付清;工程变更增加造价部分须经变更管理审批及财政评审后,以评审审定金额进行资金拨付。施工过程中,应小区业主要求,某城管局同意变更部分设计并新增了工程量。…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某建设公司承接了某城管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双方约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60%,尾款在审计决算后2年内付清;工程变更增加造价部分须经变更管理审批及财政评审后,以评审审定金额进行资金拨付。施工过程中,应小区业主要求,某城管局同意变更部分设计并新增了工程量。2021年7月,双方经结算确定送审结算价。但某城管局经某建设公司发函催促,仍未将案涉工程报财政评审,亦未支付剩余工程款。2024年4月,某建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城管局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审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约定以报送财政评审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合法有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结算并形成送审结算书后,某城管局迟迟不将评审结算书报送财政评审,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之情形,应视为工程结算款支付条件已成就,判决某城管局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典型意义】

本案中,某城管局不积极履行报送财政评审义务,又以财政评审未完成为由拒付工程款,损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精神,坚守司法公正,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助力民营经济在公共建设领域健康发展。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家事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bthre.com/?id=451

分享给朋友:

“某建设公司与某城管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财政评审义务,构成“不正当阻止付款条件成就”” 的相关文章

投保人未登记为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需理赔吗?

任某将名下处于法院查封状态的一辆汽车卖给刘某,刘某付清购车款后取得汽车并占有使用,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刘某以自己名义为该汽车在A保险公司处投保商业保险,其中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限额496 640元。保险期内,刘某丈夫驾驶该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毁严重,维修厂预估维修费用已超过车损险限额。经鉴定评估,案…

发生工伤,务工者写下免责“保证书”也无效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旭)日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吴钢与大连某电力设备制造企业(以下简称设备制造企业)解除劳务关系,起因是吴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设备制造企业经理黄丽表示,公司确实想留住吴钢,但用工风险太高,只能辞退。2023年7月,老家在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的吴钢到设…

全国首起虚拟主播“中之人”违约纠纷案,法院判了

虚拟主播通过直播、发布视频、社交媒体等平台与观众互动、聊天,他们广受对游戏、动漫、二次元文化和互联网文化有兴趣的年轻人喜爱,甚至被称为“永不塌房”的偶像。虚拟主播由技术人员通过虚拟数字技术打造二次元虚拟形象,由真人演员提供动作、声音、情绪等,其中二次元虚拟形象被称之为“皮套”,真人演员被称作“中之人…

某中药材行诉湖南省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财物及行政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2021年6月29日,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湘潭市监局)对某中药材行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亦未委托配置制剂的情况下,预先大量配置无患者的处方药并用于销售的违法行为。湘潭市监局对相关物品予以扣押并送至专业机构检测,后依据…

某传媒有限公司诉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设施及行政赔偿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6月20日,淮安市清江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综合执法局)向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传媒公司)颁发许可证,同意其设置楼顶广告牌,有效期自2018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19日。此后,某传媒公司与多家公司签订户外广告制作发布合同,约定…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某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案

(一)基本案情 某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润滑油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属于小微企业。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该公司在公司网站宣传页面自称是一家“专业从事润滑油脂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监局)执法人员接到有关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