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下辖芝罘、福山、莱山、牟平、蓬莱、海阳、莱阳、栖霞、龙口、招远、莱州11个区市检察院和开发区院、高新区院2个派出检察院,下属检察事务中心和机关综合保障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市院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处、组织教育处、新闻宣传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业务保障部(法警支队)、检察事务保障部(数据信息管理部)等17个内设机构,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驻烟台市看守所检察室。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在职人员126人,其中干部124人,工勤人员2人。
近年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目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精神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检察院、连续7年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2019年-2021年检察业务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考核中取得“三连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