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分级矫治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 ——刘某、叶某、赵某等人抢劫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未成年人刘某、叶某、梁某、赵某、张某、黄某受人指使,到一“无人民宿”内,采取威逼、殴打等暴力手段,抢走未成年被害人钟某、李某的电动车,造成钟某、李某轻微伤。另查明,刘某系再次犯罪;被害人钟某有盗窃行为,但盗窃数额未达追诉标准。
处理结果
本案中,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双方行为及心理状态,依法提起公诉并开展分级矫治。一是对再犯的刘某及无悔罪表现的叶某以抢劫罪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八个月。对受他人指使犯罪,但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梁某、赵某、张某、黄某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在八到十个月的考验期限内,接受心理认知重塑、专门学校教育、参与公益活动等矫治措施,并对其家庭采取家庭教育指导。经矫治,四人均通过考验期后被不起诉。二是与公安机关对被害人钟某的盗窃行为联合开展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加强监管,同时督促学校对其定期进行德育辅导。经矫治,涉案未成年人均复学复工。同时,制发检察建议,促推有关部门开展“无人民宿”新型住宿业态专项监督。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区分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性质与责任,采取双向干预、分级矫治,对涉罪未成年人惩教结合,助其改过自新;对存在过错的被害人修复其身心创伤,引导其远离不良行为。同时,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构筑“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的一体化预防打击救助工作体系,实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推动社会治理持续优化共赢。


